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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枫”景 “法庭+派出所”联动调解显成效

时间: 2025-06-09 15:04 来源: 综合办

小法庭大“枫”景

“法庭+派出所”联动调解显成效

(雷河法庭 王潇)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宜城市人民法院雷河法庭主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与辖区各政法单位构建紧密的联动机制,在协同调处案件过程中形成强大合力,为辖区平安建设注入法治正能量。近日,雷河法庭与雷河派出所通过“警法联动”高效调解了一起因工程款引发的纠纷,督促公司当场履行劳务合同。

胡大化名是一名包工头,2024年初,某公司因外围墙需要重新装修,便雇请胡大装修围墙。双方约定按照215元每米的价格签订了合同,后因材料、人工成本增加,胡大向公司反映按照原来215元的价格无法继续此工程,经双方协商,以每米255元的价格重新签订了合同。8月,工程竣工,公司却以最初约定的215元/米的价格支付工程款。胡大认为公司失信,前往讨要说法,双方未达成一致,胡大便拒不拆走留在公司的机械设备。今年5月,胡大再次前往公司索要剩余工程款,双方发生争吵,遂报警。雷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进行了初步调查并通过已经建立的“两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与雷河法庭取得了联系,要求法庭提前介入,帮助协调解决该起矛盾纠纷。

雷河法庭法官协同派出所民警在雷河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耐心询问案件的前因后果,通过“法官说法+民警说理”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普及契约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一上午的努力,胡大与公司就未结工程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支付胡大剩余工程款15000元,胡大亦于当日将遗留在公司的机械设备拆走。最终,这次劳务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

此次联动调解是雷河法庭与辖区派出所深化“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雷河法庭始终坚持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基于《“两所一庭一办”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共建协议》,打造“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基层矛盾一体化调解机制,持续优化“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疏导更多的司法力量向前端发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