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次拘留为2018年的执行工作开好局
无故占有他人财物,亲人之间反目成仇,资金占有者百般耍赖拒不返还。宜城法院执行员利用春节有利时机强力办案,使这起土地补偿款纠纷在春节期间圆满解决。
雷河镇七里村张某玲由于公爹、丈夫先后去世,便带着儿子张某昊与婆母唐某某一起生活。2014年4月,因宜城市开发修建西城大道征用其家庭承包土地,政府补偿征地款14.4万余元。婆母唐某某与其次子汤某某私自将此款领取并占有。得知情况后,张某玲率其子张某昊找唐某某、汤某某多次索要其应有份额,唐、汤二人总是百般耍赖,拒不返还。无奈之下,张某玲与张某昊将唐某某和汤某某诉至宜城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某、汤某某拒不履行退还义务,张某玲、张某昊申请强制执行。
接受案件后,执行员胡卫星、严保国多次往返于汤某某居住的村组,但是无论是明察还是暗访,总是不见其人影。同时,汤某某在银行账户也无财产可冻结。后期,据群众举报,汤某某有一大一小两辆汽车,但都登记在别人的名下,法院也无法查封。
为了早日执结本案,春节期间执行员对汤某某采取全天候监控。腊月二十六晚六点,守候的执行员和法官将偷偷溜回家的汤某逮个正着,将其直接送进了看守所。
春节期间,执行员严保国两次提审汤某,但其仍然说没有钱。眼看15天就要到期了,2月25日,严保国再次提审汤某某,汤某某仍是一副毫不在乎的神气。哪知执行员又掏出一张拘留证说道:“汤某某,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经研究,决定对你再拘留15天。签字吧!”此时,汤某某傻眼了。执行员正色道:“不仅还要拘留,如果你再耍赖将追究你的拒执罪!”面对法律的威严,汤某答应马上返还。
第二天,汤某某便通过家人送来了案款。至此,一涉民生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