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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恩怨不相望,一朝化解在公堂

时间: 2024-07-09 17:16 来源: 综合办

“哎呦,你这个丧良心的女人,想抢我的财产,没门儿!一位耄耋老太指着自己的儿媳,大声呵斥“欺负我这个老太太没钱请律师”激动之处老太太怒扇自己几巴掌,哭声骂声不绝于耳。刚踏入审判庭的郑集法庭法官助理李梅君见到这副场景,不禁扶额:“难搞哦。”

究竟是什么让昔日婆媳势同水火?十年的矛盾又是什么?就让小法助带大家了解这个案情吧。

原告张某玲2002年4月与被告唐某的儿子汤某某结婚,2003年5月两人生育一子张某昊。婚后原告张某玲一直同丈夫汤某居住在郑集镇七里村,与公婆一起参与原家中家庭承包地的共同劳作。2005年汤某某因意外事故身亡,2011年公公汤某华身故原告张某玲带着儿子张某昊独自生活。矛盾始发于2014年,因政府修建道路占用了部分承包责任田,唐某领取了政府发放的14万补偿款。后双方在补偿款的分割上产生争议。2014年5月张某玲将唐某起诉至法院,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唐某将补偿款分割了部分给张某玲。

这十年来双方亦是不相往来。这次纠纷产生是因唐某与其丈夫汤某华共同所有的房屋拆迁,政府发放了28万余元的拆迁款。原告张某玲以房屋系共同共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60%的补偿款。

承包法官郑彩霞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被告唐某年事已高,简单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郑法官通过阅卷、向雷河镇七里村村委会咨询,充分了解双方纠纷产生的背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利益冲突点及等情况,与书记员姜建国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询问双方调解意向,并分别做调解工作,双方的调解分歧逐渐缩小。

开庭当天,刚到法庭的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便发生了开头一幕。眼见场面即将失控,郑法官迅速控制住局面“现在是庭前调解,不用这么激动,你们的矛盾由来已久,发泄争吵是没有意义的。案子之前也多次跟你们沟通过,同意调解就陈述各自的意见。”

“我可以让步,被告给我40000元和一个购房指标,购房指标是为我儿子要的,其他的我放弃”原告退让一步。被告大声反驳:“我可以给原告47000元,但购房指标想都不要想。”因购房指标问题,原、被告又产生了激烈冲突。无奈之下,郑法官开庭审理庭上,原被告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各执己见。庭后,郑法官单独对原告张某玲进行劝说,从房屋的共同所有和继承两种法律关系上原告释法说理,并告知其分得47000元,并没有吃亏,这个方案已经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告张某玲的态度终于软化,同意被告唐某的意见,不要购房指标,但要唐某当场付款。唐某同意当场付款,但要求在调解笔录中载明双方不再为购房指标和拆迁补偿款产生其他任何纠纷。双方一拍即合,小法助开心地拿着调解笔录让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字、转账。自此 一场由来十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诉讼的目的是化解纠纷,而不仅仅是一判了之。2021年以来,郑集法庭的案件调撤率一直在55%以上,承办法官郑彩霞更是一天内调解成功过四件纠纷。在小法助的眼里,她是名副其实的调解能手,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她不仅做到案结事了,还兼顾亲情关系、邻里关系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下一步,郑集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做到实处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