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慎用保全促双赢
近日,宜城法院妥善处理一起涉企案件。该案是宜城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细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的缩影。
2021年3月4日,广州Z建设公司将宜城市一项管桩施工工程交由襄阳J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合同签订后,J工程公司完成了相应的桩基施工,相应合同义务履行完毕。4月,双方就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但Z建设公司仍有9万元工程款未付清。J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将Z建设公司告上法院,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Z建设公司银行存款。
响评估制度。承办法官调查发现,Z建设公司经济实力较雄厚,即使不采取保全强制措施,也不影响其偿还债款。若采取强制措施,既影响Z建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影响公司商业信誉。
综合分析案情,承办法官与J工程公司的代理人沟通营商环境评估结果,其仍坚持要求法院冻结Z建设公司银行存款。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决定通知Z建设公司协商财产保全范围和保全方式,并适时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随后,承办法官与Z建设公司沟通,通知法院关于财产保全的意见,并要求其本着诚信原则,协商处理双方争议。在承办法官组织调解下,Z建设公司向宜城法院提交一份付款承诺,并在承诺期内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J工程公司也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近年来,宜城法院对于涉企案件办理都必须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内容主要涉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及其对企业发展的经济影响、应对措施等,进而审慎采用对涉案企业影响较小的保全措施,防止司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